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技创新工作处 日期:2021/02/08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委已启动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我省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联合发展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聚集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我省今年发布指南均为重点支持项目(我省指南可参见附件)。
二、项目申请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4/info79469.htm)、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7.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6时。为保证我校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按时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我处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联系方式:科技创新工作处
国家自然科学基委已启动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我省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联合发展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聚集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我省今年发布指南均为重点支持项目(我省指南可参见附件)。
二、项目申请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4/info79469.htm)、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7.项目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6时。为保证我校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按时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我处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联系方式:科技创新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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